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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冤家路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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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冤家路窄

    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办公室不应该染血,这是威尔逊先生现在的念头。

    看看黑洞洞的枪口,威尔逊伸手摸着桌子上的雪茄盒,另一只手放在腿上,慢慢朝桌下摸了过去。

    “你的警铃是无声的吧?联结到哪里??楼下?还是警察局?他们能有我的子弹快吗?”莫磊摆了摆手中的武器,摇摇头,打消了威尔逊的念头。

    “你问到我了,莫先生,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据我所知,你过来是领遗产的,谁会要你的命呢?反而你在这个国家犯下了大案,警察在到处抓捕你呢。”威尔逊干脆将双手放在桌面,将莫磊的第一个问题抛了回去。

    “回答错误,威尔逊先生。”莫磊从办公桌上找了一支笔,随手抛了抛,“威尔逊先生是个野蛮人啊,从你在包里边放上一把手枪就知道了,那么,我也来做一点野蛮的事情?”

    他伸手越过办公桌,抓住威尔逊的衣领,食指指关节顶住对方喉咙用力一拖,威尔逊对他的力量与锁拿技巧毫无反抗之力,上半身被扯上了办公桌。

    “你说说看,我扎哪儿好呢?不能扎脸,对吧,这样,我告诉你一个地方,很疼很疼,又不致命,我不担心你喊叫,因为你会疼得叫不出来。”

    话没落音,莫磊用力将威尔逊扯上桌面,手中的笔尖穿过威尔逊的衣服,冰凉的笔尖从腋下刺进去一小截,堪堪贴近他的肌肤。

    威尔逊几乎同时张开了嘴想大叫,但被莫磊伸手握住了嘴巴,用力将他摁在桌面上,微笑着问他,“请问,我可以刺进去么?”

    “呜呜呜呜……”威尔逊拼命摇头。

    “好,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聊天了么?”

    “呜呜呜呜……。”威尔逊用力点头。

    莫磊松开了手,也把那支笔从威尔逊的腋下拿开,“威尔逊先生,别逼我做一些我并不喜欢做的事情,你也不会喜欢那种事的,我说的,你能明白?”

    威尔逊喘口气,脸色像一张白纸一般,但仍旧是怒气冲冲地对莫磊大吼,“你想干什么?难道你忘记了我还是你的律师吗?”

    莫磊的脸色变得冰冷,直瞪瞪地瞪着威尔逊,“你从来就不是我的律师,嗯?你还打算继续跟我废话下去吗?”

    威尔逊悻悻地闭了嘴。

    “请你相信我,没有人与我说过要将你杀掉,当初图兰的确找过我,向我说的事情,也只是尽力将你拖延住,或者是出一笔钱从你手上购买土地,在我的耳朵里,没人!没人跟我说过要杀掉你之类的话。”

    莫磊玩弄着手中的笔,”哦?威尔逊先生这样一说,那就表示你完全不知道内情?有人告诉我,说孟成龙的女儿,在墨西哥突然去世,是你给的好建议,对吧?“

    莫磊这是在诈他,眼前这个家伙,算得上老奸巨猾,自己也不太想用刑,毕竟那些方法用在人的身上,就算是自己也有点不忍心。

    当然,这不代表自己不会,真有必要的话,他很可能就会拿起手中的笔刺进对方的眼珠。

    “瞎说,谁?莫磊,这话可不能乱说,你的证据呢?”威尔逊眼珠子咕噜噜转了转,话锋一转,“其实我对你的遭遇很同情,但是,这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作为你的委托律师,虽然也尽力帮你办事,但我实在不想搅入是非里面去。”

    “这样子吧,你从图兰找你开始说起,仔细想想,别有什么遗漏。”莫磊不与他就这个问题做太多纠缠。

    威尔逊盯着莫磊手中转动的笔,只思考了两秒,“成,我说给你听……”。

    ……

    半小时左右,楼下驶来一辆无牌的GMC越野车,停在正大门的右侧车位上,从车上下来两名男性,走在右侧前方的,正是那位绰号‘大虫’的梅根,他今天换了一套得体的灰色西装,扣着一颗扣子的衣服紧紧裹在壮实的身体上,左边腰部鼓鼓囊囊地凸出一块,应该是塞着一把手枪,灰色的衬衣领包裹在粗壮的脖子上,脸上戴着一幅宽边墨镜。

    他大概很想把自己打扮斯文一点,可是行走之间那种野兽般的架势却怎么也掩盖不了,反而衬托得他身后方的小伙子里昂更加风度翩翩文雅有礼,像一个贵气的富家公子。

    “这个家伙的架子这么大?你有必要过来找他吗?让他过去我们那边不就成了?”梅根气汹汹地走进大厅,一边埋怨身后的里昂。

    里昂笑笑,低声安慰梅根,“他身上有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他在这里与那个社区的人打了一辈子交道,我们从他身上可以获取一些信息,比如谁谁谁方便我们最先开始拿下之类的,我们不介意给他一点点尊敬,对吧。”

    他在心里哀叹,为什么那个维克多外表粗犷,内心精似鬼,而眼前这个家伙,却真真正正地从外边蠢到了心里,大概是脑浆里边都塞满了肌肉。

    古老的电梯不堪重负的声音传来,清脆的铃声响起,电梯门向一边打开,站在电梯口的管理员伸手拉开栅门,有点狭窄的电梯间里,走出来一位看不出年纪的男性,他低着头,头发灰白相间,卷着袖子,裸露在外的手臂肌肉虬结、孔武有力。

    三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那个人抬起头看了梅根一眼,眼神浑浊而空洞,然后他头一低,不紧不慢地朝大门口走去。

    里昂不以为意,跟随着人流大步迈进电梯,但他发现,那位满脑子肌肉的‘大虫’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似是在思考什么。

    “梅根先生。”他对着梅根摆摆手。

    梅根突然像是遭雷击一般地跳了起来,“不对,那个家伙不对经。”他转身就朝大门追了出去,里昂呆了呆,长叹一口气,也走出电梯随着梅根身后跑了出去。

    “怎么了怎么了?”他大步追到梅根身边,发现梅根正在大门口东张希望。

    “他身上有一股味道。”梅根急促地回答,伸长了脖子朝左右马路上查看,寻找着那个与他擦肩而过的灰衣人。

    里昂莫名其妙,“什么什么味道?”

    “那种血腥味,杀气,你不懂的,只有我们,我们彼此之间才能闻出对方的味道,所以他朝我看了一眼。”梅根不耐烦地与里昂解释了一便,“在那,我去追,你打电话给‘小刀’。”

    梅根伸手解开西装扣子,将手枪移动到最合适的位置,朝着右侧小跑过去,他看见,那个顶着一头灰色头发的男人正沿着人行道匆匆前行。

    梅根腿短,他毫不顾忌奔跑中露出腰间的枪柄,像只灵活的猎犬一般将两条腿换得飞快,朝着那个让他觉得有危险性的男人追去。

    前方正是莫磊,他从电梯里走出,便从那个穿西装戴大墨镜的男性身上闻到了危险的味道,正如梅根所说,他们是一类人,都是从战火中走出来的同类,即使伪装得再好,都能从人群中分辨出来。

    那个人追上来了。

    莫磊加快了步伐,这是闹市,开枪很快就能引来大批警察,这对自己不利,最好是能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解决。

    但不能保证身后的家伙开枪,那个人,比史密斯要可怕得多,也应该疯狂得多。

    前方服装店的店老板正在弯腰拉开卷闸门,在他的身侧是一条巷子,莫磊疾步朝前,迅速右拐,拐进了那条巷子。

    他眼角的余光发现,那位粗壮的家伙正在朝自己跑来,朝后拂起的西装内,亮闪闪的枪柄十分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