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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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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夏末的时候,炎热还未褪去,凌亚拖家带口的来到京城报道。

    已经休学一年,家里的老爷子最近总是明里暗里打听他的动向,周涵考虑着也是时候回去露露面了。两人都走了,也不可能再把凌阳单独留在a市,于是凌阳便也跟着转学到了京城的小学。

    三人落脚在周涵大学旁边的公寓处,这处房产是周涵回国后他妈妈送他的,因为是半路转学进去,周涵跟同学之间相处也是平平,除了张浩,并没有几个朋友,于是他便也不怎么住宿舍,多数时候是在公寓住着。

    许久未住,凌亚周涵看着满是灰尘的房子,只得找了家政过来收拾。接下来修整了一天,留凌阳一人在家看电视,凌亚便直拉着周涵一起去大学报道了。

    凌亚上辈子就很羡慕那些上过大学的人,在他看来大学生绝对是高学历,高素质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当自己也踏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凌亚内心无疑是激动的。

    只是沉浸在思绪中的凌亚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凌亚本身的相貌就属顶尖的,重生以来,自从遇上周涵,再没受过苦,容貌更显白皙光泽,加上那种十□□岁少年人独有的精神气,不自觉地感染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们。

    对四面八方投注过来的目光最敏感的就要属周涵了,心中自豪的同时不自觉涌上一股烦闷,伸手揽在凌亚的肩膀上,把人往自己身边带了带,宣示主权的同时也遮掩些外人的目光。

    只是周涵本身也是个发光体,俊朗的外表,修长的身形,独特的气质,站在人群中,想不被注意都难。

    两个不同类型,却同样出色的帅哥站在一起,姿势亲密,虽然这会儿国内还比较守旧,没有多少人往两人有基情上面想,可因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这幅养眼的画面吸引的目光更多了。

    察觉到身边人的动作,凌亚顺势朝周涵靠了靠,扭头看着他的时候嘴角的弧度完全抑制不住,艳丽的桃花眼也微微眯起,眼中泛着光亮,“周涵,这就是大学啊!”

    周涵失笑,扑棱了下这位见识短浅小孩的脑袋。

    报道的流程都在随着通知书一块寄来的说明上列好了,周涵带着凌亚一通走下来,也不过才花了大半个小时,期间不少被两人出色的外形吸引过来,想要自荐带新学弟的学长学姐们则统统被周涵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事。

    凌亚无奈,爱人的霸道占有欲愈发严重了。

    凌亚被分配到了学校新盖的宿舍楼,八人间,设施都是崭新的。从大楼的外表看,似乎还挺不错,吃过苦的凌亚表示这条件已经很好了,只是陪着他的周涵却觉得虽然是新楼,可里面依然十分简陋,而且进到楼里面就能闻到一股新装修的味道。

    周涵皱了皱眉,“小亚,要不还是住公寓那边吧,你们学校也在大学城,离的不远,你平时上下课我接送你就好了。”

    凌亚对于大学的集体宿舍生活本来十分向往,他觉得来学校当然要跟同学一起住才有气氛,同学之间的友谊也是要相处才能发展起来的,要是他每天上课才来,下课又回家了,别人有没有想法他不清楚,但绝对是不合群的。

    周涵也不再坚持,凌亚一看就还在兴头上,他还是等他兴致过了再说。就说他自己不也在宿舍有张床位,可一个月也不定去住上一回,他有的是办法让凌亚逐渐适应住在家里。

    凌亚比较着急,是赶在第一天一大早就来报道的,不过等他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已经来了两个。一个高大壮硕,穿着一身篮球服,正抱着个篮球在那大谈nba,旁边跟着一看就是家长的两位中年夫妇,在整理床铺,而另一边则是位带着眼镜,身形单薄,满身书卷气的斯文少年,少年似乎是自己来的,正独自收拾行李,时不时嗯一声代表在听篮球迷的话。

    开门声打断了屋内的忙碌,四人的目光一致投向门口的两人。

    斯文少年扫了一眼便又去铺床单,而篮球迷看到两人的瞬间明显眼前一亮,怀里宝贝的篮球也扔了,两步走到两人身边,连抢带夺地拎走了凌亚手上没什么重量的书包,“你们俩都是这宿舍的?”

    那表情兴奋的活似中了五百万般。

    凌亚吓了一跳,回头瞅了周涵一眼,有些迟疑的摇摇头,“只有我一个是新生,这是我哥,来送我的。”

    篮球迷表情失落了一下,接着很快又恢复了神采,拉着凌亚就往屋里走,嘴里还不停念叨着:“一个也好一个也好,哥们以后的幸福生活可就靠你了!”

    对方声音不小,凌亚当然是听到了,却十分疑惑,还没等他问出声,那边篮球迷的父母却是十分了解儿子的潜台词,爸爸上来就拍了儿子后脑勺一下,“臭小子,整天净想些乱七八糟的,老子供你上大学是让你好好学习的,你要是再赶出什么幺蛾子,小心老子抽死你!”

    接着就看篮球迷的妈妈上来帮着儿子说话,差点跟他爸爸吵了起来,凌亚跟周涵对望一眼,这,应该不怨他们吧?

    篮球迷似乎对这种情形司空见惯了,父母吵他们的,他则忙着跟凌亚套近乎。

    凌亚刚介绍了一下自己名字,篮球迷已经把自己叫什么,从哪来,高考考多少分,多大了,甚至初恋在初中就谈过了这种事给交代了,顺便还介绍了一下斯文男生。

    篮球迷名孙明,京城人,复读过两年,今年终于考上了一个像样点的大学,已经二十岁“高龄”。斯文男叫林天齐,比凌亚小一岁,家是东北的。

    跟热情的孙明寒暄了两句,又跟闷头不啃声的林天齐打了声招呼,凌亚找到自己的床铺,收拾起来。

    宿舍摆了四张上下铺,还是那种木质的,而柜子则是四个一体,并排放在门后面。

    凌亚的名字被贴在靠窗户的一个上铺上,这是学校提前分好了床铺,省的一个宿舍的为了床铺的分配闹矛盾。

    周涵先是爬上床铺打扫了一下浮灰,然后又用毛巾擦了两遍,这才把被褥铺上去,归置完床上的东西,剩下的衣物之类都塞进了四四方方的衣柜,周涵考虑的比较齐全,还带了一把小锁,这会儿正好派上用途。

    两人收拾好还没用一个小时,期间又过来一个室友,叫王斌,凌亚本想着请同宿舍的一起吃个饭,熟悉熟悉,可惜加上他,整个宿舍也才到了一半,只好遗憾地把聚餐推到正式开学再说。

    离开学还有两天,这边收拾完了,凌亚便跟着周涵又回家了。

    路上周涵问他,“知道孙明见到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吗?”

    凌亚对于这个问题依然发蒙中,总不至于孙明跟他们是同一类人吧?可完全看不出来呀!

    周涵揉揉他的脑袋,道:“他爸妈吵的那么大声,我大概猜出来一些。这个孙明似乎比较热衷于谈恋爱,他不是说自己的初恋在初中就谈了吗?听他爸妈的意思,好像因为这个问题,他转过两次初中,三次高中,都是因为跟别人恋爱,不是被学校发现,就是被女生家长告到了学校。不过看样子,这家伙并没有吸取到什么教训。他对你这么关注,主要还是因为你长得好,出色的外形可以为你所在的班级,宿舍争取到更多来自于女生的关注度,这样的话,他想要找个女朋友就变得更简单了。”

    凌亚有些惊讶,孙明还真是刷新了他对未成年少年的认知,“看来我要抓紧对凌阳的教育才行,以前觉得他还小,现在看来没几年他就要进入青春期了。”

    周涵失笑,“你这考虑的也太早了。别担心,孙明那种肯定是小时候就长歪了,凌阳经历过那么大的变故,现在看起来依然是个正常的儿童,说明他没那么容易变坏。”

    周涵说完就意识到自己似乎提到了不该提的事,他用余光瞄了一眼凌亚,见他脸色如常,暗自松了口气,立刻又把话题引到了别处,“等你开学了,我也要回去接着上课,公司那边的事情已经上了正轨,我最近正在寻找专业的经理人,到时候只用我大事上把关,其他时候就能做甩手掌柜了。”

    凌亚对于这些不太懂,可也不想爱人把时间都奉献给工作,还是希望爱人能有更多的空闲陪自己和用来休息。钱赚的再多也就只是个数字了,没空去花,去享受生活,那要钱又有什么用?!

    正式开学之后,还没等凌亚开始适应一下大学的集体生活,大学最最煎熬的军训就开始了,他们直接被拉到了专门军训的军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生军事训练。

    凌亚在烈日下坚持了两天,就开始后悔拒绝周涵提议的要他开病假条逃过军训的建议了,不过这个时候已经不容许他再中途退出,只能硬着头皮坚持下去。

    军训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是让同学们之间迅速熟悉起来。

    凌亚所在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男生较少,只有十多个,于是便跟别的专业一起住在一个大的混合宿舍里,训练的时候都是一个宿舍一个班,这样一个星期下来,一个班三十多人的基本就混熟了。

    借着一起偷藏零食,偷吃馒头的情谊,凌亚除了本专业的,还交了两个艺术传媒专业的朋友。一个叫李子轩,一个叫吴艳伟,两人都是编导专业的,据吴艳伟说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竹马,本来是奔着专业的艺术院校去学表演的,可惜都败在了艺考上,还好两人的文化课成绩都不错,于是一起考到的这所比较偏文科的学校,选了个最最靠近演员的编导专业,准备曲线救国。

    凌亚对此持怀疑态度,两人中只有吴艳伟对表演情有独钟,一心想毕业了当个大明星,而李子轩看起来就完全没那么积极,对什么都淡淡的,怎么看怎么不像为了出名而执着的小年轻。

    军训之后的两月,凌亚课时并不多,而周涵因为刚刚销假,又不想直接留级,于是多了许多课程要补,根本没空陪他,凌亚平时就跟同宿舍的一起活动,要不就是躲开粘人的孙明,找吴艳伟李子轩一起出去玩,逛逛大京城的各个景点,等到周末还会带上凌阳一块。

    文化古迹看了个遍,文化内涵却没长多少,就连军训时晒黑的皮肤也不见半点白回去的迹象。

    为此周涵吐槽过,可凌亚倒是很喜欢自己的新肤色,这样才显得男人嘛!他巴不得自己永远白不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