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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粗的还是细的 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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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当中,一条火龙仍然在扬州西北的大路上面弯弯曲曲,滚动一般的前行。

    扬州城西北的形势如前所述,已经让北虏洗过几遍,大路附近,再没有什么完好的村庄堡寨可以给大军提供补给了。不过对于陈德兴所部和被他们俘获的几千蒙古汉军而言,没有补给的困难倒不难克服。只需要赶回几十里外的扬州,就算万事大吉。

    所以陈德兴在将俘虏简单编组以后,就驱使着他们连夜赶路回扬州,也不顾这些人都仓惶奔逃了一日一夜,更不管他们的腹中饥饿无食——呆在这冰天雪地的野外,不是饿死就是冻僵,想要活命就走快些,早一点到扬州吧!这扬州不就是他们此次南下两淮的目标吗?

    不过饶是有繁华富丽的扬州城在前面勾引着,饶是有陈德兴麾下的砲军将士吆喝驱赶着,这些早就筋疲力尽的俘虏还是走得艰难无比,跌跌撞撞的翻滚着前行,不时有人倒在地上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四九!”陈德兴骑在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后,每当看到有人倒下,就会大声呼喊朱四九上前,“去看看,如果还有口气就找个人驮着,要不行的话也找人掩埋,再立块牌子,方便日后好生收敛,以后再带去北地安葬。”

    为将之道将就言必信,行必果¤∵,。陈德兴既然当众许下了诺言,就预备要实行到底的。这些来自北地的汉儿,将来都会回到北地,要么荣归,要么装在骨灰坛子里面!

    “诺!”朱四九叉手一礼,遍带着几个护兵飞奔过去。这小子原本孤苦,得到陈德兴的提拔才有今日,是真心把陈德兴当大哥的,对陈德兴的命令,从来是不折不扣的执行。

    倒下的人是个上了些年纪的老军,身体看着倒还结实,但到底上了岁数,一番折腾之下终于累倒了。一个身高总有六尺多,穿着破烂军服的巨汉正伏在那老军汉身边,大声唤着:“酒,谁有酒,给他来一口暖暖身子吧!”

    “大块头,那老汉还有气儿吗?”朱四九已经带着几个人跑了过来,看了眼那巨汉,微微有些吃惊。这块儿比起陈德兴都大一号!虽然穿着破破烂烂的战袄,但是在一众北军战俘中还是显得鹤立鸡群。

    那大块头回头看见了朱四九,一张端正的国字脸上顿时就堆起了讨好的笑容:“有气,还有气儿,只要有口酒暖暖身子就能缓过来。”

    朱四九从腰间解下个酒葫芦丢给了这个巨汉,酒葫里面是上好的烧酒,是用来清洗伤口的。老军汉喝了两口,身子顿时就暖了气来,但是手脚还是无力,挣扎了两下终是爬不起来。

    “大块头,你尊姓大名?”朱四九将葫芦收回的时候又多看了这巨汉两眼,果是相貌堂堂,凛凛一躯,就是面孔上都是污渍,显得邋遢了一点儿。

    巨汉的目光闪烁一下,苦笑一声:“唉,俺是苦命人一个,有甚尊姓大名?俺姓张行九,村里人都管俺叫张九。”

    姓张行九的这位,其实是有大名的,叫张弘范!呃,就是那个在历史上写下“我军百万战袍红,尽是江南儿女血”的张弘范!

    现在,他可以提前去江南了,却是以俘虏兵的身份。而他麾下的几千顺天张家的甲士,在昨日一役中,自是损失殆尽,剩下的一些,不是被俘就是四下逃窜,连他本人都没有能及时走脱,当了俘虏。万幸的是,他身边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张家老仆,及时给他出了主意把身上的鲜亮衣甲脱了换成破衣烂甲,又把胡子刮了,还把一张相貌堂堂的俊脸抹脏了。所以才没有被人认出是大将,混在俘虏兵堆里。可惜还是因为长得太高太帅,引起朱四九的注意了。

    “张九……”朱四九点点头,“唔,倒是相貌堂堂,不想北地汉儿中也有如此人物。”他又一指那老军汉,“背上他跟我来!”

    “呃……诺!”听了朱四九的命令,张弘范顿时冷汗连连,心里面那个恨啊——当然是恨自己的老爹张柔了,为什么把自己生得那么高大英俊,走到哪儿都给人当好汉。在蒙古大爷那里让人当好汉也就罢了,现在当了俘虏还让人当好汉可就有点遭了……

    不过他却不敢不听朱四九的话,只好硬着头皮背上他的那位忠仆,乖乖跟着朱四九走了。他现在连兵器盔甲都丢了,赤手空拳一个,肚子还饿得咕咕叫,怎么打得过全副武装的朱四九等人?而且就算打得过也不敢动手,因为不远处还有一个万夫莫敌的陈德兴在看着呢!

    ……

    此时此刻,在扬子桥城内,贾似道的临时衙署当中,已经是席开数十桌。跟随着贾似道一起入城的驻军军头都在搭着雨棚的庭院里头开怀畅饮。而贾似道和他的几个心腹,如李庭芝,廖莹中等,只是在花厅当中,陪着董宋臣举杯。

    在城门口敲打了董宋臣一番后,奸臣没有再给这位权阉脸子看,酒席之上,更是推杯换盏,其乐融融。不过董宋臣还是显得拘谨,只是浅浅的饮酒,说一些花团锦簇的好话儿。贾似道倒是一副放开怀抱的模样,扬州最后的琼花露只当白水似的喝了一杯又一杯。

    至于外面的军将,更是豪放,笑闹的声音,简直要将屋顶给掀翻了!贾似道扬起醉眼,笑道:“这帮军汉,就是这等不知道规矩!董承宣,淮地不比临安,若是没有这等意气昂扬的武人,可是抵挡不住北虏的十万大军的。”

    董宋臣笑道:“还不是大参用兵如神!”

    贾似道哈哈一笑,拍了拍桌子:“用兵如神也得有兵可用!承宣何不随某去看看这帮赤佬军汉,若有看得顺眼的,就举荐给官家……某听说丁相公近来正四下寻觅少年才俊,不如某家也附和一二吧。”

    董宋臣听了这话,便是一惊,瞪着眼珠子呆呆望着贾似道:“大参,您可是当真?”

    丁大全最近的确在寻觅少年才俊——在赴临安赶考的士子当中寻觅。挺大一右丞相兼枢密使,整天也不干多少正事儿,就忙着找帅哥,当然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大宋官家的掌上明珠升国公主找帅哥,还得是文采风流的帅哥。

    贾似道只是大笑,点头道:“董承宣,某家是两淮安抚大使,将着十几万军卒,自当言出必行,怎会有当假的话?”

    “可是这武人毕竟粗鄙,只怕殿下不喜……”董宋臣微微皱眉,他如何不知道贾似道的意思,这是要举荐军中的少年才俊去搅丁大全的局——当然,升国公主是不可能喜欢一个粗鄙武夫的,但是让一个状元郎(丁大全的馊主意,公主配状元)去和武夫比泡妞,实在是有辱斯文。

    贾似道却抚掌大笑:“殿下喜欢粗的还是细的,你董臣宣如何知晓?这赳赳武夫,凛凛一躯,战阵之上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好儿郎,试问天下有多少好女子不为之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