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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声威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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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三一伙水匪覆灭一事迅速传遍了鄱阳湖沿岸的府县,不仅使得沿岸的官府大为震动,而且在百姓中间掀起了轩然大波,更是给了鄱阳湖上那些大大小小的水匪当头一棒。追小说哪里快去

    在鄱阳湖的水匪中,王三的实力排名前三,谁也不会想到**之间他就被湖口县县衙剿灭,连老窝都给端了。

    一时间,鄱阳湖上的水匪对湖口县水域是避而远之,生怕得罪了湖口县县衙,原因很简单,如果湖口县县衙能把王三剿灭,那么很显然也能把他们剿灭。

    江西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纷纷派人前来湖口县查探此事是否属实,他们很难相信以湖口县的实力能剿灭王三这股悍匪,万一李云天造假他们又把此事上报朝廷,一旦被查实的话后果将非常严重。

    要知道杀良冒功的事情在过去可是屡见不鲜,以前剿匪的时候不少官军就这样干,杀一些老百姓来当水匪,以此来向朝廷邀功。

    不过,当看见魏坤等人的尸首,尤其是那两百余名被俘的水匪后,三使司下来的官员终于确定这件事情是真的,因为李云天根本没有办法抓这7,么多的老百姓来冒充水匪。

    面对江西三使司官员的褒奖,李云天并没有居功自傲,而是把功劳推到了九江府知府杨德民和同知韩安玉的身上,说是湖口县县衙这次能剿灭王三一伙水匪都是两人教诲的结果。

    与此同时,他还不忘把彭泽县知县钱程也给捎带上,表示如果不是与钱程通力合作的话,那么绝对不会如此顺利地剿灭王三的匪巢,这使得钱程红光满面,颇为得意。

    钱程年近四旬,举人出身,中等身材,体型微胖,留着一撇八字胡,对于他来说这次的事情完全就是天上掉了馅饼,使得他稀里糊涂地就立了一个大功,因此对李云天好感倍增。

    说实话,倘若李云天在这件事情上不搭理钱程的话,钱程除了干着急外没有一点儿办法,搞不好还要被上司降罪,毕竟王三的匪巢在他的辖地内。

    可李云天却把剿灭匪巢的功劳分了他一半,还将王三一伙水匪的三当家给了他,这使得钱程心中对李云天暗存感激,两人因此称兄道弟,成为了朋友。

    等李云天忙完王三一伙水匪的事情时已经是三月份,进入了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季节,大地回春,到处都是生机盎然的景色。

    江西布政使司已经把湖口县县衙剿灭王三一事上报朝廷,给李云天和相关人员请功。

    有些可惜的是匪首王三跑了,这成为了一个小小的遗憾。

    按照惯例,李云天铁定会受到朝廷的嘉奖,这无疑对他的仕途大有裨益。

    不过,最令李云天高兴的是鄱阳湖的那些水匪远离了湖口县的水域,看来很长一段时间这些家伙都不敢再来湖口县滋事,这使得湖口县的百姓免受水匪的侵扰。

    解决了王三的事情,李云天把目标对准了张有德,他准备把张有德势力连根拔起,然后整合县衙的胥吏,如果不把这帮家伙解决掉的话他就无法在湖口县施政。

    至于突破口李云天已经想好,就是冯田的案子,冯田的案子绝对与鲁云山有关,他准备先把张有德的这条“手臂”给砍了。

    李云天很清楚,这段时间以来陈凝凝一直在追查冯田的案子,现在已经有了眉目,只要他在背后推波助澜,那么案子应该很快就会查明。

    在李云天看来冯田的案子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有人犯了死罪让冯田代死而已,大牢里面经常有这种龌龊的勾当,而有这种能力的人家绝对非富即贵。

    因此,只要查查两年前九江府秋决时杀了的人中有哪些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又有谁与冯田的身材样貌相似,那么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因为应该埋着那个大户人家子弟的棺材里无疑就是冯田的尸首了。

    虽然冯田现在已经化为了一堆白骨,但是他的身上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征,那就是他的左脚有六个脚趾,即使成为白骨这个特征也不会消失,这就是他当时提醒陈凝凝的尸骨上的记号。

    如果对方在湖口县,那么李云天就非常容易操作,不过非常可惜那个让冯田替死的人在九江府德安县。

    李云天与德安县知县郑文过年的时候在知府杨德民的家中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杨德民留他和郑文以及瑞昌县知县周明浩吃午饭,两人相互间并不熟悉,只能算是点头之交,这就使得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但也仅是棘手而已,如果李云天想要推动的话那么郑文必定会开棺验尸,关键问题是他如何操作这件事情,使得对方家里的人也能心甘情愿地开棺查验。

    “老爷,你可记得教妾身刺绣的绣娘周柔周小姐?”这一天,李云天正在县衙后宅悠闲地逗着张有德送给他的一只鹦鹉时,绿萼来到他身边笑着说道。

    “周记绣庄老板的千金。”李云天转身看向了绿萼,他跟着绿萼去过一次周记绣庄,见过周柔。

    周柔身材苗条,模样标致,尤其是有一手刺绣的绝活,故而绿萼跟她学刺绣。

    虽然比李云天还要大一岁,不过周柔仍待字闺中,这令李云天多少感到有些好奇,凭周柔的样貌和身世不至于成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不过这属于周柔的私事,他也就没有过问,以免引起某些人的误解,以为他看中了周柔,那就比较郁闷了。

    “周柔托妾身向老爷求个情,杨公子已经牢里待了一个多月,已经洗心革面,潜心悔过,是否可以把他放出来。”绿萼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杨公子?”李云天闻言有些纳闷,他好像并没有抓过什么杨公子,随后想起了一件事情,不由得伸手拍了一下前额:杨云贵现在还在牢里待着!

    本来李云天想给杨云贵一个教训,在牢里关他几天,可是后来由于忙着王三那伙水匪的事情,一时间竟然把他给忘了,现在想想看已经关了快两个月,想必这家伙在心里肯定骂死了自己。

    “夫人,周柔与杨云贵……”可周柔为何要替杨云贵求情?两人好像并不是亲戚,那么也就只能是情侣了,李云天有些意外地望着绿萼,想不到杨云贵竟然还有如此漂亮的红颜知己。

    “杨公子和周柔自幼青梅竹马,两人本有婚约,不过后来杨家家道中落,周老板有心悔婚,让杨公子拿出一份厚礼当聘礼,结果激怒了杨公子,当场就把婚约给毁了,不过周小姐痴心一片,依然在等他。”绿萼微微颔首,把两人之间的纠葛娓娓道来。

    “这个杨云贵,脾气真是又臭又硬,他倒是逞了口舌之快,不过却苦了周小姐。”李云天摇了摇头,感觉杨云贵恃才傲物,太过孤傲,如果换作是他的话肯定想办法凑齐那份厚礼迎娶周柔,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周柔等着他,白白虚耗年华。

    “大人,看在周小姐对杨公子一片痴情的份上,你就帮帮她吧,放了杨公子。”绿萼微微一笑,娇声替周柔求着情。

    “好,老爷就放了他。”李云天笑了笑,伸手轻轻捏了一下绿萼的脸颊,使得绿萼的脸上顿时泛起了两片红晕。

    虽然已经半年了,但绿萼还是有些不适应李云天落水后的一些转变,尤其是李云天无意中的一些亲昵动作,常常会使得她面红耳赤。

    晚上,一名穿着蓝衫、相貌俊朗、儒雅不凡的年轻文士走出了县衙大牢,神情看上去有些憔悴。

    年轻文士在大牢门口深深吁出一口气,抬步沿着街面走了,到了一个普通民宅后拿出钥匙打开了院门。

    院子里落着厚厚的一层灰,他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先去柴房烧水洗了一个澡,洗去了身上的污垢和晦气,然后换了一身干净的白衫到邻居家里借了一些食材做饭,大牢里的饭菜真不是人吃的,简直难以下咽。

    正当年轻文士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他心中感到狐疑,这么晚了谁来看他,难道又是找自己写状子的人?

    等打开了门,他微微一怔,门前停着一辆马车,一名穿着蓝色长袍的公子正微笑着望着他,几名壮汉守在一旁。

    “这位公子,敢问找在下何事?”年轻文士并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蓝袍公子,不动声色地问道。

    “你这么聪明,难道猜不出本公子的来意?”蓝袍公子笑了笑,自顾自地走进了院里,那几名大汉门神般守住了院门。

    “这位公子,在下与公子素不相识,如何能猜中公子的来意。”年轻文士的眉头皱了一下,抬步跟在了蓝袍公子的身后。

    “听说你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却甘愿蜗居于此,以前的书真是白读了,你爹娘在九泉之下也不知能否合眼!”蓝袍公子走进厨房,望了一眼年轻文士准备的简陋饭菜,摇了摇头,一脸惋惜地说道。

    “你究竟是何人?”年轻文士闻言眉角一挑,语气变得严厉起来,还从没有人敢当面这样挖苦他,而且还提及他的父母。